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六政办〔2017〕84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六安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有关单位:
《六安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15日
六安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皖政办〔2017〕42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六政〔2016〕2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和成效
(一)主要指标如期完成
“十二五”时期,是六安绿色发展、跨越崛起的重要时期。全市上下坚持工业化核心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应对各类风险和挑战,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和任务如期完成,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得以实现,为2020年我市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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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十二五”规划目标实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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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0年 |
2015年 |
规划值 |
实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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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 |
308 |
277 |
下降10% |
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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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 |
21 |
19 |
下降10% |
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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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较大事故起数 |
6 |
5 |
下降10% |
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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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30 |
0.18 |
达到全省 平均水平 |
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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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 |
1.186 |
0.67 |
达到全省 平均水平 |
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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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3.077 |
2.14 |
达到全省 平均水平 |
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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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
0 |
0 |
好于全省 平均水平 |
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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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 |
0 |
0 |
好于全省 平均水平 |
实现 |
(二)“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十二五”时期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创新机制,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取得新成就。五年来,制定了《六安市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六市安〔2011〕1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2012〕46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2〕74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六政〔2013〕75号)、《六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办法》(六办发〔2015〕24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6〕64号)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依法治安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是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迈上新台阶。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对安全生产领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逐项制定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和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基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约束。依法依规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肃事故问责,强化失职追责。
基层基础建设取得实效。全市先后有400多家工矿商贸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有268家企业达到了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其中,安全标准化国家一级单位5个,二级单位26个,三级单位237个;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标准化创建率达100%。推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全市先后有25家企业和24个社区获得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称号,华电六安电厂获得“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全力推动乡镇安监机构建设,积极组织实施“智慧安监”平台建设,以“两网一体系”建设为抓手,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等高危行业企业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搬迁,开展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油气输送管线隐患整治,校车安全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
深入开展“铸安”行动。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为主要任务,开展覆盖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建立实施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统筹推进行动开展。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通过整治、创建,治理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十三五” 指导思想、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和社会共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以持续深入开展“铸安”行动为保障,全面提升依法治安、科技治安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规划目标
到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备,构建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事故总量明显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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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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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比2015年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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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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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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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较大事故起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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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较大事故死亡人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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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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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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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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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
好于全省 平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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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火灾10万人死亡率 |
好于全省 平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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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降幅为2020年比2015年下降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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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
(一)明确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定期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一级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检查。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执法责任和监管范围,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具体职责,并以“三定”方案形式予以固化。
(三)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的各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定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和落实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对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利用职权干预、阻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或在监管过程中包庇、纵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事故企业追责力度。
(六)严肃安全事故查处力度。完善司法机关参与事故调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详细分析原因并全文发布。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1年内,负责事故调查的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禁入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二、增强依法治理能力
(一)健全完善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地方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解决辖区内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规范性文件衔接融合,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一致性审查。
(二)严格安全生产领域准入制度。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各类产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运用法治化、市场化等手段,加快淘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落后产能,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和管理主体。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方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保障。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皖政秘〔2017〕148号),落实执法机构的经费、车辆及其他设备保障标准,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快六安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智慧安监)平台建设,形成与执法全过程相配套的技术支撑能力。基层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确保监管执法工作需要。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服装,提升安全监管执法形象,增强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落实监管执法人员岗位津贴,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安全保障。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升专业化监管执法能力。探索对各类功能区和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实施委托执法或派驻执法。
三、构建安全防控体系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体系建设。加快构建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建立风险查找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建立风险研判机制,科学应对安全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强风险防控的主动性;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分级分类管控风险;建立风险处置机制,确保安全风险可防可控;建立风险责任机制,落实安全管控责任。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制定安全风险辩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风险查找和辩识,科学评定风险等级,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并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强化监测预警。
(二)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在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监督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防范因风险管控措施失效、弱化形成隐患,酿成事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政府监管体系,严格执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措施。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整体评估,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开展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风险辩识和评估,有效管控区域安全风险。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撑,以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区域、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为重点,支持推动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
四、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
非煤矿山:严格执行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标准,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和关闭退出。强化安全生产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级监管、微信助力监管等“三项监管”。推进非煤矿山攻坚克难工作,全面提高非煤矿山采掘、支护、运输机械化程度,通风、排水和提升系统自动化水平,以及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开展矿山采空区和“头顶库”专项治理。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数据普查系统,完善非煤矿山基础数据库,推动矿山图纸电子化。对规模以上矿山企业和四等及以上尾矿库实行在线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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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非煤矿山事故防范重点 重点部位:地下矿山采空区、尾矿库“头顶库”及四等以上尾矿库、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开采深度600米以上和单班作业人数100人以上的地下矿山等 。 事故类型: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 |
危险化学品:严格易爆、易燃、剧毒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全面提升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规范化工园区(集中区)的设立和建设。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调查,开展定量风险评估,强化安全管控。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装卸、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管。扎实开展油气输送管道、罐区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管道保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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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危险化学品事故防范重点 重点部位:化工园区(集中区)、化学品仓储区、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剧毒设施;石化装置,化学品灌区;油气储运设施等重大危险源。 重点环节: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设备置换、开停车、试生产、变更管理。 |
道路交通:编制《六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制定《六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建立集成系统化集成指挥平台、交通诱导等7个外场系统建设,建设交通防真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和地磁交通流量采集的城区智能交通项目。启动《六安市高速公路2017-2019年度交通管理科技建设三年规划》,推进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持续完善普通国省道、县乡公路交叉路口安全设施,设置警示桩(道口标柱)、标线标志牌、减速带、凸面镜、爆闪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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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道路交通事故防范重点 重点管控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面包车。 重点防范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下坡、团雾多发路段,隧道桥梁,公跨铁立交、平交道口。 |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严肃查处整改不到位事项,加强源头管控,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严把招投标、资质管理、施工许可证管理等环节,加大建筑市场清出力度。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健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监管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机制,强化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能。重点工程领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职工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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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建筑施工事故防范重点 重点部位:高层建筑、大跨度桥梁及复杂隧道、高边坡及高挡墙、高架管线、围堰等。 关键环节: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结构拆除、土石方开挖、脚手架及模板支撑、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爆破拆除作业等。 |
消防: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区域性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火灾风险评估机制,推进形成全覆盖的消防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消防装备和灭火应急救援保障。开展治理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大型批发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等火灾隐治理患,完善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医院、学校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服务、火灾报警和应急逃生装置。推进消防队伍标准化和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量化工作目标,加强督查考核,兑现奖惩措施。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
水上交通:加强水运安全基础设施、渡口标准化和渡船标准化建设,推进港口码头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面加强对危险品码头、客运码头等的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全市重要航道、湖区综合基地和站点建设,初步建立全市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体系。完善水上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突出水上旅游、危险品运输、涉水工程等安全监管。
特种设备:根据设备公共性、风险程度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进设备、单位、地区分类监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落实主体责任。探索建立使用单位安全自我承诺与监督检查、检验相结合的制度。推进电梯等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开展电梯、液化气瓶、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危化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开展公共场所特别是居民住宅区电梯安全评估,强化技术管理,完善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健全特种设备监管机制,到202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安全责任和风险管理体系,健全针对不同设备、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的科学的分类监管模式。
民用爆炸物品: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细化和完善行政许可的网上申报程序,建立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民爆企业隐患整改约谈制度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黑名单制度,增强监管效能。明确各小型矿山企业、施工单位和爆破作业单位等爆破作业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引导扶持本地爆破作业单位加强技术力量,加强对外来爆破作业单位管理。鼓励销售企业、爆破作业企业间的实质性重组整合,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
烟花爆竹: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零售企业“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强化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配送烟花爆竹采用专用车辆进行。
工贸行业:完善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交叉检修作业等安全操作规范,突出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液氨制冷等重点领域和危险作业环节的专项治理。在金属冶炼企业、涉危防爆场所推广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等先进技术和装备,推动高风险、大空间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科学布局,实施空间物理隔离和安全技术改造,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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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工贸行业事故防范重点 粉尘涉爆:除尘系统、作业场所积尘。 金属冶炼:高温液态金属吊运、冶金煤气。 涉氨制冷:快速冻结装置、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 |
城市建设和运行:提高城市燃气等各类管网、交通、排水防涝、人防工程、消防、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标准,普查评估安全风险,落实应急措施,完善安全保障条件。强化对隐蔽性设施、地下管网、排土渣场等的监测监控,开展城市公共设施、桥梁、老旧建筑、电梯等安全隐患治理,建立大型工程安全技术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完善大型集会和大型活动风险研判、预案备案等制度,加强各类体育、文化、娱乐活动和旅游设施安全管理。
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重点农业机械、重点农时、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安全监管,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
渔业船舶:以平安渔业建设为主线,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渔业船舶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制度,规范渔船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渔船持证、船员持证、救生消防设施配备以及违规载客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旅游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位、业务保障服务到位、监督考核执行到位。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推进旅游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指导督促各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按规定列支安全生产经费,加大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提高现场处置能力。深化旅游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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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旅游事故防范重点
重点环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自然灾害,景区流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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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实施全市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洪涝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全面实施重要河道“河长制”管理。理顺市、县(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综合监管。强化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和安全监管职业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监管人员执法水平。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加快治淮建设规划内的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市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实施杭埠河和丰乐河综合治理,解决杭埠河、丰乐河干流堤防标准低、局部河段断面不足、穿堤涵闸损坏严重及防汛抢险道路不畅等问题。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防洪能力,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继续实施全市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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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水利事故防范重点 河流重点河段防洪能力:沣河、东淠河、龙潭河、东淝河、东汲河等25条中小河流61段治理。 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霍邱县墩塘水库、金寨县交元水库、霍山县龙井潭水库、舒城县大藕塘水库、金安区龙穴水库、裕安区马庄水库、叶集区民主水库等42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排涝能力建设:杭埠河等重要支流、城西湖等易涝地区,农村重点易涝区。 |
五、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控治理体系
(一)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全面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部门之间的监管职责关系,将职业卫生监管相关指标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考核。
(二)强化职业危害治理监管,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继续开展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强化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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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0 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 重点行业:矿山、金属冶炼、家具生产、钢结构生产、陶瓷生产、电子制造等。 重点作业:掘进、粉碎、打磨、焊接、喷涂、刷胶、电镀等。 重点因素:矽尘、苯、正乙烷、二氯乙烷等。 |
六、强化科技引领保障
(一)加大安全科技推广应用。积极运用移动执法、现场执法实时视频记录等手段,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应用。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协助支持霍邱铁矿区骨干企业加强安全科技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
(二)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智慧安监”平台建设,加强互联网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运用发展,助推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体系建设,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一张网”,实现安全生产基础资料规范完整、动态信息随时调取、执法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远程可视、事故分析数据支撑,确保各级监管部门和重点监管企业“全覆盖”,实现互联互通。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和政策研究,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
(三)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明确购买主体、服务主体,以及购买的范围、程序、方式和要求。严格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市场准入,进一步激活和规范专业技术服务市场。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培育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专业化服务。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公示制度和信用评定制度,严肃查处租借资质、违法挂靠、弄虚作假、垄断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建立市场保障机制。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强化事前预防和事后赔偿重要功能,确保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员工应保尽保。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安全生产领域信用记录向全社会公开制度,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抢险救灾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强霍邱矿区应急救援中心能力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实操考点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持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宣教活动,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健全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12350”专线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开展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和慈善事业,助力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 重点工程
一、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实施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监管执法机构,所有县区政府(管委)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调整安全监管队伍人员结构,2018年底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体系。强化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霍邱周集港区安全生产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执法保障,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岗位津贴。加强监管执法队伍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坚持新录用人员凡进必训必考,对在岗人员每3年轮训一遍。改进安全监管方式,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执法效果综合评估考核机制。
二、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
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和验收,建成企业基本情况、许可审批、标准化、事故信息、职业健康、应急预案、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违法信息、黑名单、移动执法等信息关联、功能强大的综合平台,及时投入运行,对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目标进行适时监控。简化政府端、企业端、社会端链接方式,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通互联、信息共享、方便适用的监管平台。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运行长效机制,扩大系统使用覆盖面,发挥信息化助推安全生产工作效能。
三、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
大力开展安全技术成果推广与示范应用。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职业卫生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结合安全生产重点风险防控实际需求,选取一批先进安全技术和装备,面向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监控区域实施成果推广和示范应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重大隐患监测监控,充分发挥科技对安全生产的保障支撑作用。
四、安全宣教培训体系建设工程
继续深入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消控室操作人员的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协调新闻媒体,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先进典型、经验等方面的公益性宣传。重点培育企业安全文化、校园安全文化、社区安全文化,引导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建设。
五、职业病危害防治工程
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登记,推进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工作,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和评估,摸清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人群,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数据库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推动职业病防治监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实现重点行业企业粉尘、毒物、噪声、辐射等重点职业危害因素动态监控,逐步建立职业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实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建设示范单位工程,推动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防范治理示范工程建设。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切实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发布本地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把安全生产重要指标、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重要事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其他各项事业建设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三、完善多元投入打造人才方阵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积极拓宽安全投入渠道,通过银行、保险等市场化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构建政府、企业及社会多元化投入保障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拓宽渠道,打造人才方阵。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加快培养亟需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安全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打造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支撑队伍。建立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引入高层次专业人才,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智力支持。
四、制定指标体系加强评估考核
本规划是全市“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规划,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终考核,公布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规划目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考核各地、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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