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要素解读】《六安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
【七要素解读】《六安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
5月9日,经市政府同意,《六安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实施。《规划》围绕总结了“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生产工作的进展与成效,分析了当前现状和形势,明确了“十四五”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7个大项40个子项工作任务和6项重大工程,是对“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六安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系统科学谋划,为全面开启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美好六安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就《规划》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筑牢安全生产的基本盘、基本面,既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更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的必然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安徽省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以及《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六安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的意义及总体考虑
“十三五”期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但当前我市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既是负重前行、大有作为的关键期,也是实现持续稳定好转的爬坡期、过坎期。
用于指导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自2020年10月牵头启动《规划》编制工作,选调专业力量成立《规划》编制起草组,与“十四五”市应急管理领域其他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
三、规划起草过程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应急管理领域“1+2+N”规划体系布局,《六安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列入我市一般专项规划,
根据《六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应急函〔2020〕99号),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规划编制组,明确了由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会同具体承担《规划》编制工作,并分解工作任务和制定进度安排。
2020年11月-2021年10月,规划编制小组积极收集安全生产领域的“十三五”规划、最新法律法规、历年发布的政策文件、工作总结等一系列资料,在疫情防控不宜外出的情况下,规划编制小组积极探索调研新思路,通过函调方式向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区)等应急管理局展开调研,之后在疫情相对平稳阶段,前往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调研活动,形成《规划》基本框架、指导思想、核心目标和主要任务。
2021年11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规划》专题研讨会议、发布《关于征集六安市“十四五”安全生产领域重点建设工程的函》,广泛听取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与建议,并公开征求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反馈意见和会议讨论,编制形成《规划(初稿)》。
2021年12月-2022年2月,市应急局积极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发布《关于征求《六安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集了局领导及各科室、县区和部门反馈意见19条,经认真研究和意见讨论、采纳后,形成《规划(论证稿)》。加强与省级安全生产领域规划和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密切衔接,在收集到《安徽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等有关规划正式稿后,根据省、市“十四五”建设和发展方向,在借鉴和吸收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划(送审稿)》。
2022年3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了《规划》专家评审会,邀请了省、市安全生产领域的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规划》进行评审,评审结论为《规划》文本结构完整、内容全面,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科学合理,总体切实可行。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规划》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形成目前的《规划(送审稿)》。
2022年5月,市司法局经过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签发,并印发实施。
四、规划目标
到2025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状况趋稳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到2035,基本实现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重大事故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规划》共设置5个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指标(见下表)。
|
“十四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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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
1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3%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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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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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10% |
预期性 |
|
4 |
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有效防范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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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坚决遏制 |
预期性 |
五、规划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巩固加强,实现了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大幅下降。全市连续3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与2015年相比,2020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较大事故起数分别下降18.5%、20%,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0.7%、33.3%;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76.3%、68.2%,基本实现了“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十四五规划主要内容
1.织密安全风险防控网络。一是凝聚安全发展共识;二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三是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四是夯实部门监管责任;五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六是严肃目标责任考核;七是严格责任追究。
2.优化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二是推进标准动态管理;三是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四是创新监管执法机制。
3.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一是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是优化规划安全布局;三是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四是全力管控安全风险;五是精准排查治理隐患。
4.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从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除道路交通安全外)、工贸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农林渔业安全、功能区安全(含工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港口园区等)、特种设备安全、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民爆行业安全、水利系统安全、文化旅游安全、校园安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等共17个方面部署了“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主要任务。
5.强化应急救援处置效能。一是夯实企业应急基础;二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增强救援保障水平。
6.强化风险治理技术支撑。一是加快专业人才培养。二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三是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
7.推进安全风险社会共治。一是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二是推动社会协同治理。
8.实施安全提升重大工程。共部署了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安全教育训练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融合应用工程;城市安全能力建设工程六个方面的安全生产重点工程。
9.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为确保规划任务和重点工程充分落实,制定明确任务分工;加大政策支持;加强交流合作和强化考核评估供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六、创新举措
一是提出2035年的工作目标,即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重特大事故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是实施6个安全提升重大工程。即实施一批风险防控基础提升工程、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融合应用工程、城市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三是将功能区、水利系统、文化旅游、校园、民政服务机构、司法行政系统、自然资源领域等增列到规划之中,进一步全力防范遏制较大事故。
七、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从明确任务分工、加大政策支持、加强交流合作、强化考核评估四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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