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销售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皖应急〔2022〕18号)和六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六安市应急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的通知》(六应急〔2022〕90号)等有关规定,经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现核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销售分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3年(见附件)。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核准名单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核准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属地 |
有效期 |
备注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销售分公司 |
裕安区 |
2024.10.29至2027.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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