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应急生态环境联合行动 筑牢环保设施安全屏障
近年来,企业涉环保设施安全事故险情易发频发,一些事故甚至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时补位环保设施缺乏安全监管的盲区漏洞,切实防范化解潜在的安全风险,近日,舒城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生态环境部门,深化信息共享,加强会商研判,主动靠前下沉,对全县范围内涉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5类重点环保设施设备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摸清企业底数,掌握风险情况。及时印发方案通知,指导乡镇(开发区)摸清辖区工贸企业在运行的重点环保设施设备底数,督促企业对标8项整治事项内容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县应急局会同生态环境分局根据摸底情况及时研判分析企业各类环保设施设备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建立监管信息台账,为有效整治提升环保设施安全提供基础保障。
突出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执法。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县应急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执法人员下沉企业一线,深入重点环保设施设备场所,围绕环保和安全“三同时”履行、淘汰设备使用、安全装置设置、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培训、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以及环保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动火、有限空间、吊装等特殊作业审批、监护制度落实,委外运维管理等内容开展专项执法,现场及时指出企业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知识缺乏,硬件安全条件不足等方面的隐患问题,责令企业落实限期整改。截至3月6日,已执法检查重点企业10家,发现各类环保设施隐患问题70多项,均已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向企业下达行政执法文书。
强化为企服务,提升监管效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县应急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实施“综合查一次”,将精准执法和帮扶指导转化为具体行动,结合全国“两会”、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暨提醒服务企业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持续加强“三十条硬措施”再宣贯、再落实,加快推进企业内部建设完善和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提升企业内生动力,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同时,又针对环保设施设备实际运行中安全与环保相互矛盾“痛点”、“难点”问题向企业提出对策意见,如厂房顶部安装大型环保设施设备的承载、污水池全封闭管理、有机废气排放处理等,指导企业做好建筑物承重荷载检测、有限空间规范管理、防火防爆装置设置等措施落实,帮助做好隐患闭环整改工作,推动监管质效提升,助力全县企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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