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学好新《办法》 规范执法护安全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8号)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步废止旧版。新《办法》聚焦违法所得计算、证据收集规范、执法程序刚性约束等重点环节作出重大修订——明确违法所得按销售收入等直接方式计算,确立八类证据采信规则及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并对立案、听证、法制审核等程序要求全面“提标”。用执法人员的话说,就是“标尺更清、程序更严、证据更实”。
深学细悟,下好规范执法“先手棋”。新规落地,学习先行。早在今年1月底,县应急管理局便已抢抓新旧办法交替的“窗口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完成新《办法》专题学习培训。培训不拘泥于“念条文”,而是通过新旧法条逐项对比、典型案例“解剖式”研讨、执法文书全流程模拟演练,把新要求、新变化讲清讲透,确保每个人在新规施行之前就“学得透、用得准”。超前“练兵”,为的是新旧办法无缝衔接,执法行为一步到位。
对标践规,跑出执法转型“加速度”。从“按习惯执法”到“按规范执法”,转变正在细节中发生。新《办法》施行三个月来,全局执法面貌焕然一新:执法文书已全面切换至新模板,现场取证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同步建立证据清单,每一笔违法所得核算都逐项对照新规标准,行政处罚决定一律经过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双重把关”。在近期开展的专项执法行动中,所有案件处罚金额计算精准、程序规范到位,未出现一例因适用新规不当而引发的争议。执法的刻度更精细,公信的成色也就更足。
常态长效,筑牢安全发展“法治堤”。执法规范没有终点,只有进行时。县应急管理局将持续以新《办法》为标尺,以更高标准抓规范、强监督。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行为自查,做到即知即改、常治长效;坚持依法精准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与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相统一,让每一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以规范执法夯实安全底板,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安全监管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