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4-02-2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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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过后,全市工贸企业陆续投入生产,抢产量、赶工期、超负荷等作业安全风险增大,加之近期天气多变,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交织叠加,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复工复产企业安全动态管控。各县区要对辖区工贸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统一指挥和调度,全面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底数,指导企业认真做好复工复产方案,严禁盲目复工复产,杜绝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条件不充分情况下实施复工复产和检维修作业,确保复工复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优化复工复产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各县区要督促企业通过采取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警示和安全承诺等多种方式,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态和行为习惯,优化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培训考核,确保不合格不上岗,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跟弦。

三、细化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环节防范。各县区要指导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和作业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和问题。突出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做好现场监护责任,严禁违章作业和盲目施救。加强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严禁“以包代管”等情形问题发生。

四、深化复工复产企业安全指导服务。各县区要紧盯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的重点岗位、重要设施、关键场所、薄弱环节,尤其是各类安全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确保安全可靠运行。对排查的隐患经整改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再组织复工复产,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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