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领域】关于“五一”期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
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工贸行业安全防范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五一”假期将至,员工思想容易放松,安全管理容易松懈,安全生产风险增大,各县区要充分认清当前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深刻吸取2020年5月1日和2024年5月2日我市2家企业发生的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工贸行业事故发生。
二、强化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紧盯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问题整改,指导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深刻吸取池州“4·25”危险化学品燃爆事故教训,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摸清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和省信息化平台登记,对照暂行规定开展自查自改。
三、强化重点场所和特殊作业管理。紧盯金属冶炼、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和工贸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领域和外包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加强值班值守和巡回检查。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后,严禁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
四、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管理。严格落实《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等要求,强化工贸行业动火作业审批管理,严格电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电气焊作业审批、清理、动火、监护、处置“五到位”措施。严禁未报备、未审批擅自动火,节日期间动火作业一律提级管理。
五、持续贯彻落实“三十条硬措施”。今年1-4月,全省工贸企业发生4起人员被传动设备搅入或卷入事故,究其原因是本质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各县区仍要牢牢把“三十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作为防范“零星”事故有效抓手,持续推进。
六、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企业要提前疏通厂区排水系统,加固临时建筑、户外设施及仓库顶棚,严防内涝、坍塌事故。涉爆粉尘、涉氨制冷企业需防范雨水倒灌引发次生灾害,遇水反应的危险化学品需妥善存放,严禁露天堆放。大风、暴雨天气严禁室外登高。
请各县区将本工作提示转发至辖区各工贸企业,持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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